根据《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经我局授权,由东至县局组织现场验收,以下企业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》(试行)的规定,拟予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08年4月9日始至2008年4月15日止
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
企业名称
法定 代表人
驻店 药师
经营方式
经营范围
注册地址
现场检查
时 间
组织验收部门
现场检查人员
公示 结果
东至县康幸大药房
童长青
杨洪胜
中药师
零售
中药饮片、中成药、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、生化药品、生物制品(除疫苗)
东至县葛公镇
2008.4.9
东至县局
裴忠斌李兴国刘 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