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市直各药品批发企业: 根据市局《关于认真做好防汛救灾药械储备工作的通知》池食药监办〔2008〕48号文件精神,请各单位做好防汛药械储备情况统计(表格见附件)。请于7月4日上午10点前上报市局药品监管科。 电子邮箱:
附件:防汛救灾药械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
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